学生的成绩考核是教学管理的基础工作,学生成绩是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综合考评及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
一、考核的形式
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均必须进行考核,考核形式可分为考试与考查。
考试课: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科目,于每学期课程结束时由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每学期考试课门数一般为3门。
考查课:除考试课外的其它课程。其考核可采取试卷形式或其它形式在课程结束时进行。
毕业设计、毕业论文采用答辩方式考核。
二、考试方式
采用笔试、口试或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方式。笔试,可以闭卷,可以开卷,也可以部分闭卷,部分开卷。具体实施办法,由任课教研室决定,系(部)批准,主讲教师在考试周前通知学生。
三、成绩记载
除毕业设计外,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的考核成绩记载采用百分制、五级计分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和二级计分制(通过、不通过);毕业设计与答辩成绩记载采用四级计分制。
百分制与五级计分制换算如下:
优秀相当于90~100分,良好相当于80~89分;
中等相当于70~79,及格相当于60~69分(以上四级为通过);
不及格相当于59以下(不通过)。
四、成绩评定:
1、考试课程成绩采用百分制记载,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平时成绩为辅。平时成绩按30%比例计入学期成绩。
2、考查课程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记载,应综合平时听课情况(考勤、学习态度)、作业完成情况(交作业次数和完成质量,是否抄袭作业)、实验完成情况(考勤、成绩、学习态度)、实习完成情况(考勤、成绩、学习态度)、习题课、讨论课情况和平时测验成绩综合评定。
考查课讲课结束之前,可在教学时数内安排期末小测验。但不得在考试周内进行发卷测验。
3、公选课成绩采用二级计分制记载,应综合听课、作业、实验、实习、习题课和平时测验情况评定成绩。
4、考试课程评分的具体问题
考试课程的期末卷面成绩55~59分,原则上若平时成绩(综合平时作业成绩,平时测验成绩)在80分(良)以上者,该课程方可评为60分(及格),不可按四舍五入法则随意定为及格。为了鼓励学生平时积极上进、努力学习,教师应综合学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按规定比例计算该课程结业成绩。成绩计算方法应向学生公布。
5、课程设计的成绩评定
(1)凡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设计(时间为1周或1周以上者),应单独记载成绩,一般采用五级计分制评分。
(2)列入教学计划时间短的课程设计或大作业,不单独记载,可按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的总成绩中,其比例由教研室确定,写出书面规定,经主管系主任批准后向学生公布。
6、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成绩评定
(1)实践性教学环节单独作为一门课时,单独记载成绩。
(2)实践性教学环节在1周(含1周)以上,考核可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方式。综合考勤状况、学习态度、实习日记、作业完成状况和纪律综合评定,按五级计分制评分。考核要在实践教学环节的时间内进行。
(3)实践性教学环节时间在1周以下,不单独考核。
7、在教学计划中规定为1门课,但由独立性很强的几部分内容组成,在计算成绩时,可按各部分教学时数比例确定。
五、成绩管理
1、任课教师应在考试、考查后3天内,将考卷评阅完毕,应及时一式二份填写成绩单,一份送系、部,一份送班级,并将试卷送教务处妥为保管。成绩单上报系、部前,教师不得向学生透露考试分数。
2、任课教师要妥善保存如下资料:学生交作业次数记录,平时测验成绩记录,答疑质疑成绩记录,作业完成质量记录、期末考试成绩记录、考勤记录及综合评定成绩记录。
3、未经许可学生不得查阅考卷,如对评阅考卷有意见,可向系办公室反映,并由系办公室与有关系(部)联系,可到教务处进行查阅。
4、任何人不得向教师施加影响或压力,要求改变考试分数,违者严肃处理。
5、学生的成绩单,应认真填写,防止出现任何差错,否则由任课教师承担相应的责任。系、部将学生成绩登录完后,由任课教师或系(部)将成绩单集中指派专人交送教务处(不得由学生代送),并办理交接手续。除工作需要并经主管人允许外,其他人不得查阅
Copyright © 1998-2020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bat365在线登录入口版权所有 苏ICP备10010028号-3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学苑路26号 邮政编码:221116 网址 www.aigaojishop.com
官方微信
官方抖音